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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重要公告】109學年度第1學期國文會考 考試時間及地點

主  旨:公告109學年度第1學期國文、數學會考時間及地點。

公告事項:
1.本次會考應試名單:日間部修習「國文」、「微積分」、「微積分及演練」及「微積分及演習」同學均必須參加考試。
    (開課班級為:外籍學生專班課程,無須應試)

2.考試日期:109年10月13日(星期二)

3.考試時間:國文-上午10:10~11:00;數學-上午11:10~12:00。

4.依本校會考規定,國文會考總成績佔該科學期成績百分之十;數學會考總成績亦佔該科學期成績百分之十。


5.各班考場安排如下表:表格內容之班級係指學生選讀該門課程之班級,請同學查看自己課表中該門課的「班級」,自行對應考場安排表。
(如何查詢:登入校園入口網站→教務系統→課程系統→依 [學號]/[課號]查詢選課表→輸入學號→查詢學生歷年選課表→109學年度第1學期,即可查看。)

6.各班考場安排如下表:(請詳閱附件一、109-1國文、數學會考通知)

★因應新冠肺炎防疫處理,請同學記得配戴口罩應試,並且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,如有發燒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狀,請務必主動告知監考人員。

注意事項:
1.考生請依學號入座(重修生坐於本班生之後)。
2.考生須攜帶學生證備查,未帶學生證入場者,須提供可證明為學生本人之證件(身分證、駕駛執照或有照片之證件)替代之。
3.學生均須準時應試,凡遲到逾二十分鐘者,不得進場應試,且學生不得申請補考;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後,始得出場。
4.學生於考試時,手機請務必關機,且試場內禁止飲食。
5.有作弊行為者經查出,依本校「學生考試作弊懲罰規則」規定處置,請考生自重。
6.考試期間請各班注意維護教室環境整潔。
7.依本校學則第二十八條,學生於期中考試、期末考試及全校性會考期間,因病住院(應檢附住院證明)、重大傷病(應檢附急診證明)或因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參加考試者,至遲須於請假之日起二天內辦妥請假手續(使用學務處考試假假單),請假經核准者准予補考。補考應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辦理。

🔗附件一、109-1國文、數學會考通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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