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10學年度學生修讀學、碩士一貫學程申請案
申請日期:110年12月1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
申請者:本校大學部三年級生之學生
申請辦法:詳如本校學生修讀學、碩士一貫學程辦法之規定
https://oaa.ntut.edu.tw/var/file/8/1008/img/2966/B6.pdf
各所錄取名額、甄選標準、甄選程序
https://oaa.ntut.edu.tw/var/file/8/1008/img/2966/B7.pdf
申請表單
https://oaa.ntut.edu.tw/p/412-1008-12839.php?Lang=zh-tw
注意事項:各生限申請一系所,如經發現,將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