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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 108學年度第一學期期中撤選 (10/7 ~ 11/29)

申請條件

不符下列資格者,不得申請撤選:

大學部一~三年級不得低於16學分(依外國學生入學辦法入學就讀之外國學生不得低於12學分)

大學部四年級不得低於9學分

技優保送、技優甄審、保送甄試入學生不得低於6學分

大學部延修生(在學狀況為「延修」) 至少須保留1門課程

研究所不得低於3學分

作業期程

108學年度第1學期期中撤選作業時間自108年10月7日至11月29日17:00止

申請期程

期中撤選流程圖

教務處連結網址

https://oaa.ntut.edu.tw/p/412-1008-12989.php?Lang=zh-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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