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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跨領域學習畢業條件】

※ 112學年度起入學之日間部大學部學生跨領域學習畢業條件:需修畢微學程、一般學程、第二專長、輔系或雙主修 以上任一系列跨域模組。

※ 本校學程採認證制,學生得依每學期教務處公告期限辦理登記修讀學程,登記後修畢相關課程,始可申請核發學程證明書。
●【微學程專區】https://oaa.ntut.edu.tw/p/412-1008-13057.php?Lang=zh-tw

※ 112 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大學部學生,申請學程認證應符合下列規定,始符合跨領域學習畢業條件:完成學程所有修業規範,且所修之非基礎課程類別科目至少六學分須符合學生所屬系(班)「跨領域專業課程」之條件。學程規劃書內課程編碼不同但課名相同或內容相近者,應視為同一課程,不得重複採計學分。
所修微學程之「核心」「進階」課程須至少六學分非所屬入學班組「課程標準」中必、選修
→例如本班推薦微學程:AV9 人工智慧與深度學習微學程,「核心」課程中「數位影像處理」、「人工智慧」在本班電子組、資工組的課程標準是選修科目★,所以不屬於跨領域課程,就不能以這兩門課程作為微學程「核心」課程。
●【課程標準】https://aps.ntut.edu.tw/course/tw/Cprog.jsp?format=-1

※ 提出修畢審核申請:已修畢微學程者,於填寫完修畢申請表後,請先送至微學程設置單位進行初審。確認無誤後,請於每學期第13週至第18週繳交學程修畢申請表至教務處教資中心(跨域學習小組)收件,經審核無誤後由本校核發微學程證書。
拿到證書才算修畢,115-1學期要申請微學程證書的同學,請於115年11月1日前通過微學程設置單位初審,並送院辦姚小姐
●【微學程設置單位】https://oaa.ntut.edu.tw/p/412-1008-17837.php?Lang=zh-tw
●【微學程修畢申請表】https://oaa.ntut.edu.tw/p/412-1008-13057.php?Lang=zh-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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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資學士班「跨領域學習輔導小組」窗口
abbieyao@ntut.edu.tw
(02) 2771-2171#6207 姚小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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